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陈力立发布时间:2023-11-29浏览次数:11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位同学,2022-2023学年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即日起开始评选,请大家认真阅读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在本科生荣誉称号申报系统申报。

1.评选对象:2020、2021、2022 级本科生。

2.评选办法:请参见学生手册或者启明网《南京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14 年7 月修订),严格坚持标准,进行民主评议。

3.注意事项:申报系统将对学生日常行为考核等级、成绩排名及志愿服务时长等做出条件限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同学系统会予以退回。

4.申报流程: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2月4日12:00前登录本科生荣誉称号系统进行申报。

 

5.评选条件:

(参照《南京大学优秀学生评选办法》(2014 年7 月修订))

(一)校级优秀学生

1.政治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理论,积极参加时政学习,上好形势教育课,考试(考核)成绩优秀;

(3)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

(4)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5)该学年日常行为考评等级为优秀。(前40%)

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2)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独立钻研精神,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造能力,或在某一学科中成绩突出,发表或写出了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品。

3.体育方面

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成绩在良好以上,身体健康。

4.志愿服务方面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20小时。

(二)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校级优秀学生”的 1、3、4项各条;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3.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50%以内(如未分专业,按照年级或班级排名)。  

(三)校级优秀学生标兵

1.从校级优秀学生中择选出特别优秀者;

2.学年内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5%以内(如未分专业,按照年级或班级排名);或学习上富有创造能力,并有显著成绩;

3.体育成绩优秀,或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4.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低于30小时。

(四)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1.从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择选出特别优秀者;

2.成功组织、主办了较大型的学生活动,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