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躁妈关于评选2023年度南京大学“苏高新奖助学金”、“海亮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陈力立发布时间:2023-11-02浏览次数:10


为支持南京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励南京大学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成长,同时深化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鼓励优秀毕业生投身名城名企,早日成为国家栋梁,服务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及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分别在南京大学设立了“苏高新奖助学金”、和“海亮教育奖学金”。2023年此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我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说明

 (一)苏高新奖助学金

1、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学金奖助对象为南京大学优秀本科生及研究生。每年评选本科生10名、研究生10名,每人奖励5000元。学业表现优异且家境贫寒的同学优先。我院可推荐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

2、评选标准

 申请“苏高新奖助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竞争意识;

 (4)刻苦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在本专业前50%;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二)海亮教育奖学金

1、奖励对象与金额

 奖励对象为南京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每年奖励学生18名,侧重于海亮班学生、陶行知教师菁英训练营学生、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及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学生。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3名,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三等奖1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我院可推荐1人。

2、评选标准

申请“海亮教育奖学金”的同学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 学科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竞争意识;

  3. 品学兼优,前一年综合成绩排名名列本专业前40%;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教育类相关实践活动优先。

二、奖学金评审与管理

 南京大学“苏高新奖助学金”及“海亮教育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由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经学生个人申请、院系推荐、就业中心组织评审并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评选结果在学校相关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奖励名单。

三、奖学金申请程序

 每名同学仅可申请“苏高新奖助学金”及“海亮教育奖学金”中的一个。请注意,考虑“国家奖学金和各校级奖学金原则上每生每年只能获奖一种(校外有竞争性的奖学金除外)”。已获高额奖学金与英才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参评此次两项奖学金的申请。

 在同学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学院奖优资助工作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确定“苏高新奖助学金”本科生候选人1人、研究生候选人1人;“海亮教育奖学金”候选人1人。学院推荐至学校差额评选,具体是否获评以学校评选结果为准。

 请申请人对应填写《苏高新奖助学金申请表》/《海亮教育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双面打印,申请表涉及奖项、成果等材料,请一并提交证明材料)、《苏高新奖助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评分表》/《海亮教育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评分表》(见附件3、附件4,提交电子版)。纸质及电子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11月5日(周日)17:00。

 纸质申请表本科生提交至仙林校区逸夫楼C419,研究生提交至学院行政楼“奖学金”信箱。电子版申请表与汇总表本科生发送至邮箱dingchi@nju.edu.cn,研究生发送至邮箱NJUSME_XGB@126.com,邮件与文档标题命名为“**奖学金**院系+姓名”。

 如有疑问,请联系:

 本科生:丁老师,联系电话:025-89680308。

 研究生:柴老师,联系电话:025-83685633。


附件1 苏高新奖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 海亮教育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 2023苏高新奖助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 2023海亮奖学金申报信息汇总表.xlsx